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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频现私装地锁 交警:按规定可处以500元罚款

来源:中国江苏网-扬子晚报   作者:朱闻婷 郭一鹏   2017-03-10 09:42:00
 
自己私自划一个路面停车位。 交警二大队供图

  中国江苏网3月10日讯(记者郭一鹏通讯员朱闻婷)为确保爱车能有“一席之地”,部分车主在小区或是一些小巷中私自安装地锁,更有甚者,自己用白漆划一个。近日,南京交警二大队联合城管部门对辖区部分老旧小区内的私装地锁进行取缔。

  近日,有市民拨打12345投诉热线,反映秦淮区石榴园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更有人私划停车线等,交通秩序较为混乱。交警二大队立即联合城管部门,对石榴园存在秩序混乱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经了解,随着私家车的增多,老旧小区车位紧张,一些市民便在无人看管的泊位或是小巷中私自安装地锁,把公共资源占为己有。针对这一现象,交警首先联合城管部门对辖区部分街巷的地锁进行拆除。而对于常年违停在小区的“僵尸车”,交警依法分类处置,对有车牌的机动车,通知车主在期限内将车辆自行移走或者及时处理;对车辆未悬挂号牌或通过信息查询车辆有脱审、车辆报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车辆清拖至指定停车场存放,并通知车主限期到大队依法接受处理。现场查处中,交警还发现一个停车位有异样,经仔细勘察确定是居民私自乱划的停车位。目前该车位已依法取缔。

  “地锁拆除仅仅是第一个步骤,按照规定,还可以处罚500元。”交警表示,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除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其他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影响机动车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车的障碍。第七十一条则明确了,擅自设置或者停用、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设置影响机动车在泊位内停车障碍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目前,交警已经分发致市民的一封信,进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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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