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全市处警定性家暴案2978起
中国江苏网3月1日讯(记者 许琴 通讯员 施芙萱)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年。昨天,记者从市反家暴联席会议获悉,《反家暴法》施行以来,越来越多的群众意识到,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主动维权的市民增多。去年全年,全市处警定性的家暴案件达2978起。
2016年,市妇联受理家庭暴力求助184件,比上年同期增长31.5%。全市公安机关接报家庭暴力警情5381起,处警定性2978起,发放《告诫书》455份。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接报警情5381起,处警定性才2978起,这是因为很多案件报警时说是家暴,但警察上门后发现,只是普通的家庭矛盾,并不构成家暴。
《反家暴法》实施后,可直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可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等。去年,全市基层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8件。
市妇联综合分析近几年来的家暴案件发现,家暴与学历、职业、收入都没有关系。接访案件的施暴者,来自社会各个层次,其中一些文化素质、知识水平都较高,职业有医生、教师、企业老总等,这些人都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家暴与施暴者的成长环境、家庭教育有一定关系。比如,一个人如果从小生活在家暴环境里,父亲有家暴史,那么他从小就有痛苦的经历,就会承受着别人难以想象的心理压力,对外有强烈的不安全感,长大后极有可能也会采取与父亲同样的方式施暴。
为受害者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
我市探索社会组织介入反家暴
除了市妇联、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对家暴进行干预,目前,我市还在尝试社会组织介入家暴案件。
市妇联购买的社会组织项目有“社会多机构合作干预家庭暴力研究项目”、“社区宣传倡导营造项目”等反家暴社会项目,另外还指导基层承接联合国妇女署、亚基会反家暴项目2个。
玄武区同仁社工事务所、乐行公益律师事务所、心动力心理咨询中心、润恬心理咨询中心合作承接了一个反家暴项目,市妇联为指导单位。据介绍,他们提供的服务非常多样化,比如受害者想离婚,可得到法律援助;受害者心理受到伤害,可以得到心理疏导服务;受害者离婚了没有收入来源,他们为受害者进行技能培训、介绍工作……秦淮区的周女士是该项目的一名服务对象。周女士结婚近20年,一直遭受丈夫的打骂。有一次在睡梦中,周女士被丈夫掐着脖子吓醒。这两年,儿子渐渐长大,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周女士决定跟丈夫离婚。但丈夫恐吓她:“你敢提离婚,我就跟你一起跳楼。”后来,周女士向市妇联求助。随后,市妇联带着同仁社工事务所等几个社会组织一起介入这起家暴案件。
遭遇家暴,一些受害者无处可去。我市还在南京市救助管理站为她们设立庇护所,位于尧化门。这里设有4个标准间,生活设施一应俱全。但去年以来,这里仅有3名家暴受害者暂时住过。市妇联有关负责人说,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是因为庇护场所距离受害者较远,有些是因为当事人不愿家丑外扬或者放不下家里的孩子,还有的是因为当事人在经济和生活上过度依赖于丈夫,放弃庇护。
本报记者 许琴 本报通讯员 施芙萱
市民维权
意识增强
“请问是妇联吗?我们小区有一户人家,经常打小孩,孩子身上有伤,有时还不去上学……”这是市妇联前不久接到的一个举报电话。接到电话后,市妇联立即安排人员上门了解情况。
市妇联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打孩子被别人投诉,这种事以前在国外常有,但在国内少见。但自从《反家暴法》实施之后,妇联的维权电话经常接到这样的第三方投诉,大多是打孩子的。另外还有几例是孩子自己打电话举报家长打自己。这说明市民的维权意识在加强。
公安部门去年也接到过5例投诉父母家暴的电话,都是未成年孩子自己打的举报电话。去年,鼓楼区一名16岁的女孩拨打110,举报妈妈打自己。原来,女孩的父母在她很小时就离异,母女多年不在一起,感情生疏。妈妈对她进行管教,母女发生冲突。后来,鼓楼惠仁社工服务中心的专业社工对这个家庭进行了跟踪服务。
本报记者 许琴
本报通讯员 施芙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