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导读
中国江苏网2月28日讯 房屋征收、网约车管理、养老服务业发展……这些话题都与百姓民生息息相关。本月,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一批政府文件,为解决有关热点民生问题提供相应政策。本报为您点击其中的重要信息,了解详细内容请扫描文末二维码。
超半数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有异议要开听证会
【房屋征收与补偿】 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政府令第318号)。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超过半数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代表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根据听证意见修改补偿方案并及时公布。公众代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以及其他公民担任。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前七日将听证会的时间、地点通知被征收人代表和公众代表。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
网约车司机必须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
【网约出租车管理】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7〕1号)。在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本市户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证;(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涉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十二分记录;(四)无暴力犯罪记录;(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互联网+政务服务】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7〕2号)。制定统一的信息编码规则,市、区、街(镇)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各环节数据信息,统一由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归集、比对和存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满足政府部门审批过程中的证照审核、材料鉴别的需要,真正做到“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1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168号)。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在线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随机选择执法检查人员,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科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在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基础上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在1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及其他列入重点监管名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应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定实施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
【“十三五”养老】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69号)。把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作为重点,实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零门槛”登记,广泛引入专业养老组织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机构。按照“规模经营、打造品牌”思路,鼓励社会组织采取连锁经营方式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鼓励个人和机构开设城市小型托老所,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城乡居民开展邻里互助式社区养老照护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