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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有安全位置 镇江两公交车相撞得到验证

来源:交汇点   作者:王璐丹 吴安娜 张凌发   2017-02-21 15:53:00

  交汇点讯 (通讯员王璐丹吴安娜记者张凌发)公交车的安全关系着众多市民的出行安全,应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日,镇江丹徒法院审结一起两辆公交车相撞,致一死多伤的交通肇事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小吕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通过这起案件,也让公交车上所谓安全位置的说法得到验证。

  2016年8月31日下午15时35分许,小吕驾驶21路公交车在镇江市丹徒区境内沿老镇荣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车行驶至西麓老化工厂路段时,因小吕疲劳产生幻觉,误以为前方有行人路过,猛向左打方向避让,不料与对面方向行驶而来的公交车发生迎面碰撞,致使两公交车上乘客一死多伤。后经公安机关认定,小吕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该案经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吕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犯罪后自动投案,且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小吕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结合社区矫正机构的审前调查评估意见,最终判处上述刑罚。

  法官提醒,公交车是众多市民日常出行选择的便捷绿色交通工具,公交司机应当合理调整好工作之余的生活作息,严禁疲劳驾驶,确保乘客人身安全。

  那么,公交车上哪些位置比较安全,哪些位置安全系数又相对较低呢?记者参考相关资料,并结合本案两车车头相撞实际,最后一排和最前面两排横项座椅为最不安全位置,中门以后,两个后轮胎上方为次不安全位置,其余均为安全位置。本案中,伤亡者均坐于最不安全和次安全位置。

  通讯员王璐丹吴安娜 交汇点记者张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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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