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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有个记账本,作案大多选“吉日”

来源:现代快报   2017-02-21 07:40:00

  提到记账,很多人率先想到的是记录日常的开销,便于理财,不过,2月20日丹阳警方向现代快报记者介绍的一起盗窃案中,男子李某的“记账”本上写的都是行窃日程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偷了哪种品牌的车。更加奇怪的是,作案的日期大多有6这个数字。

  通讯员 张斌 杨超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林清智

  丹阳警方1月份破获了一起30多辆电动车被盗案,价值数万元。让民警惊讶的是,这个小偷有一个特殊的嗜好:他每作案一次,都会将作案日期、地点及被盗车辆信息进行“记账”.最终,这个“账本”也变成了他盗窃的铁证。

  去年12月,民警接到市民吴某报案称,自己的电动车被盗。接警后,民警们迅速赶往现场。经调查,案发当天中午12时30分许,一个中年男子将吴某的电动车盗走并骑行至大聂村附近。

  民警发现,李某有多次盗窃前科,在他的暂住地经常有来历不明的电动车出现。1月10日,民警在李某的暂住地将其抓获,当场缴获电动车两辆,并发现了他的盗窃“账本”。

  “账本”中,有29行字详细记载着他的作案史——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偷了哪种品牌的车,而作案日期大多是在带“6”的日子。

  民警询问李某,为什么“账本”上盗窃的时间有这么多带6的。李某表示,6是他的幸运数。

  原来,2015年底,李某在盗窃的一辆电动车储物箱里发现了一本笔记本,之后便萌生了记账的念头。但之前盗窃的日期已经记不清,李某便用自己最爱的吉祥数字“6”进行了填充。

  “他说自己曾经也想要改过自新,想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情况,所以有一次没事的时候,就在家里回想了一下,一年来偷了哪些车、在哪些地方,然后记在笔记本上。”丹阳市公安局陵口派出所民警说。

  据介绍,今年39岁的李某一直没有工作,最大的爱好就是赌博,为了筹集赌资,他曾经先后5次因为盗窃被警方处理。2015年12月份,李某在刑满释放之后,又干起了老本行。

  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调查审理当中。

  ■警方提醒

  李某的偷窃方法很简单,他选择那些没有额外加锁的电动车,然后用随身携带的旧电动车钥匙去捅开,能捅开的话就直接骑走,捅不开的话就直接把电动车推走。所以,市民将电动车停放在外一定要注意是否锁好,不要将电动车停放在人流较少或者偏僻的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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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