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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士开门撞伤人 出租车司机乘客均担责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丁波   2017-02-20 08:01:00
乘客下车推开车门,撞上正巧经过的电瓶车,导致电瓶车车主倒地受伤。2015年3月份,老家在外省的邢女士因办事需要在无锡叫了一辆出租车开往江阴市顾山镇,到达目的地准备下车时,邢女士打开出租车右侧车门,此时骑行电瓶车的张女士正巧从出租车右侧经过,车门将张女士撞倒在地。为主张权利,张女士将邢女士和出租车司机以及出租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中国江苏网2月20日讯 乘客下车推开车门,撞上正巧经过的电瓶车,导致电瓶车车主倒地受伤。这起事故的责任应该如何来承担呢?

  2015年3月份,老家在外省的邢女士因办事需要在无锡叫了一辆出租车开往江阴市顾山镇,到达目的地准备下车时,邢女士打开出租车右侧车门,此时骑行电瓶车的张女士正巧从出租车右侧经过,车门将张女士撞倒在地。张女士随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花费了医疗费将近五万元。交警部门认定乘客邢女士和开车的蔡师傅共同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经过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张女士因本次事故构成十级伤残。为主张权利,张女士将邢女士和出租车司机以及出租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江阴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蔡师傅作为出租车司机在乘客下车时没有观察周围车况并告知乘客有关安全事项,因此本案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首先承担责任,超出部分由蔡师傅一方承担70%;而乘客邢女士自身的疏忽与本案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因果关系,最终判决邢女士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标签:女士;乘客;出租车司机;保险公司;江阴市;电瓶车车主;交警部门;因果关系;中国江苏;顾山镇

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