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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交司机今后工资“自然涨”

来源: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   作者:王世停   2017-02-16 07:31:00

  中国江苏网2月16日讯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15日下发《关于完善公交企业成本规制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一条引人关注:“对线上人员(一线驾驶员)的薪酬调整不与成本考核相挂钩,实行工资自然增长机制。”

  这意味着,今后南京公交车驾驶员的收入将建立长效的增长机制,不再受企业成本核算的约束,“干得多拿的少”的情况将得到极大改善。

  鲜为人知的是,前不久省两会上,南京代表团审议过程中,省委副书记、南京市委书记吴政隆的一句暖心“插话”,有力推动了这项改革的实施。

  在2月6日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南京代表团分组审议过程中,南京市公交集团党委书记曹玉莉提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包括专用道闭环、升级新能源车、建设智能站牌系统等。这时,一直注意倾听的吴政隆插进话来:“加大投入的钱,不仅要用在车上,更要用在人身上,要提高驾驶员的收入待遇水平。”

  一句暖心“插话”引起现场热议。不少代表表示,目前驾驶员群体的收入水平总体较低,作为公交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和直接面对广大乘客的一线窗口,如果驾驶员带着怨气去开公交车,哪怕硬件设施再好,服务都会大打折扣。加大公交投入,贴“车”更需贴“人”。

  根据新方案,南京将以成本规制财政补贴为基础,厘清政府与企业的责任界限,建立政策性亏损由政府承担、经营性亏损由企业承担的政府投入新模式。激励企业以降低成本为核心,加强经营管理,增收节支,促进公交企业从规模扩张为主的外延式发展,向以提高效率和质量为主导的内涵式发展转变。

  南京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方案体现三方面原则:一是补偿性原则。降低市民公交出行成本的各类优惠、折扣等,实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对公交企业进行补贴。二是约束性原则。通过调整财政“兜底式”补贴方法,实行定额补贴与单项补贴相结合,促进公交企业加强运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率。三是激励性原则。强化对公交企业运营绩效考核,建立公交企业成本控制与财政补贴、高管人员薪酬相挂钩的奖惩机制。薪酬分配向一线驾驶人员倾斜。

  南京市还明确,今后在具体薪酬分配上,公交企业高管人员以2015年总成本为基数,按总成本增减相应扣减或奖励薪酬;线下人员按总成本下降情况调增薪酬,否则薪酬不予调增;对一线驾驶员实行工资自然增长机制,具体考核办法由交通、财政、审计等部门另行制定。 (王世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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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