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帮讨赔偿款 民工送锦旗感谢
来源:南京日报
2017-02-15 14:03:00
本报讯(记者 许震宁) 本月13日,安徽省定远县农民朱某的妻子来到雨花台区法援中心,向两位法援律师赠送锦旗,感谢为其讨回部分赔偿款。
2015年3月,在南京务工的朱某骑电瓶车时,被逆向行驶的另一电瓶车驾驶人王某(女)撞伤,朱某倒地后造成颅脑外伤,伤势严重,仅抢救及前期手术费就花去了15万元。交警认定,该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由逆向行驶的王某负全责。
2016年3月,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需支付朱某医疗费等16万元,残疾赔偿金等朱某二次手术康复后再行主张。
王某接到判决书后没有立即筹钱赔偿,而是先与丈夫离婚、后办理退休手续,最终踪迹全无。
朱某是安徽定远县农民,在南京靠收废品为生。他上有70多岁的老人需要赡养,下有两个儿子需要抚养,15万元抢救及手术费用是朱某东拼西凑借来的。朱某在找不到王某、讨要赔偿款无门的情况下,来到了雨花台区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了解基本案情后,雨花台区法援中心指派了富有经验的法律援助律师肖芳芳、吴红共同办理该案。两名律师一边继续申请法院执行,一边以王某“前夫”彭某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彭某承担事故发生之后立即离婚并恶意逃债之责。两位律师经调查得知,王某确实没有其余财产。最终,其“前夫”彭某愿意将仅有的2.2万元拿出,赔偿给朱某。雨花台区法援中心还通过申请司法救助,为朱某获得了1万元救助款。朱某妻子拿到3.2万元后,随即赶来南京,向承办案件的律师和雨花台区法援中心赠送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