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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6岁女童成“事实孤儿”

法学专家:“事实孤儿”有望得到立法层面保护和救济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冒群   2017-02-13 08:06:00

  中国江苏网2月13日讯(记者 冒群)生父不详,生母被判入狱,南京6岁女童佳佳从此居无定所,成了一名“事实孤儿”。对于佳佳这样的困境儿童,目前缺乏立法层面的保护。昨日,记者从儿童福利保障实践与制度建设研讨会上获悉,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法草案将由全国人大代表带至全国两会,像佳佳这样的事实孤儿有望得到立法层面的保护。

  2011年出生的佳佳是一名非婚生子女。生父不知是何人,27岁的生母是她的唯一监护人。佳佳的妈妈因贩卖毒品罪2015年7月被逮捕,后被判刑四年。从此,佳佳没有固定居住场所,生活起居由一位54岁社区戒毒女临时照顾。

  2015年7月2日,佳佳由南京市乐行公益服务中心李晓霞律师转介到南京同心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中心。机构走访调查了解到,有一位爱心妈妈王女士愿意承担照顾佳佳的临时监护义务,联合专家、民政,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等人,入户开展家庭寄养评估工作。双方签订寄养协议,期限四年。生活费由政府每月提供1040元,其余由王女士自愿承担。佳佳就近上公办幼儿园。

  曾参与《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制定的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刘克希表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事实孤儿缺乏立法层面的保护,对此类困境儿童没有有效救济手段和保护措施。事实孤儿的保护和救济亟需在立法层面进行规定。

  昨日,在由益生同心儿童发展基金会与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博雅基金联合举办的儿童福利保障实践与制度建设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司法研究会牛凯副秘书长、代秋影研究员透露,受全国人大内司委委托,他们已开始着手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修改。修法草案将交由全国人大代表集中带至全国两会,作为立法与修法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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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