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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子女买房请注意 “娃娃房”交易需公证

来源:现代快报   2017-02-13 07:06:00

  快报讯(记者 丁晟) “这房子是我们花钱买的。我们作为孩子的父母,又是他的监护人,怎么就不能处置房子了?”近日,市民周先生为卖房的事情犯了愁,自己花钱买的房子,卖房却成了难事。原来,周先生家不止有一套房产,这套房产是周先生以儿子小周的名义购买的。而小周还是一个在上小学的孩子。

  然而,到了房产局,工作人员却告诉周先生,房子是小周的财产,周先生无权处置。如果想要出售该房,得先去公证。

  石城公证处公证员提醒,近年来,不少父母因为各种理由在买房时,让未成年的孩子成了房主。“买房终究是为了孩子的。”这种想法没有什么问题,但“娃娃房”限制了父母自由行使处置财产的权利,既然房子是属于孩子的,那么父母就不能对其随意处置。只要是“娃娃房”,进行交易或者办理过户手续都必须先公证。“一旦父母想要出售子女名下的房产,就必须通过公证,证明自己处置房产的行为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公证员提醒。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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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