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5条道路夜景照明今年完成
中国江苏网2月7日讯(记者 黄欢)南京城市夜景照明设施周一到周四采用日常模式,每周五、周六、周日采用节日模式,春节等重大节日所有动态照明、表演照明全部开启,并在节日模式基础上延长亮灯时间;此外,2017年完成重点窗口及15条重点整治道路沿线等城市夜景照明工作。南京市政府办公厅昨天公布了《南京市城市夜景照明建设及管养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南京将围绕历史人文、地理容貌、城市品牌、窗口地区、旅游景点,运用现代科技,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南京城市品牌的亮化精品工程。通过灯光规划与布局,呈现南京主城区以“江、河、湖、城”为主要特色风貌的繁华夜景,形成“一江一河一湖两环多节点与历史文化、旅游商贸、重点道路沿线特色建筑为亮点,平面与立面交相辉映、画面饱满完整”的城市夜景。
记者注意到,根据方案,南京城市夜景照明设施周一到周四采用日常模式,以体现城市轮廓为主,标志性建筑物和勾勒天际线的照明设施开启。每周五、周六、周日采用节日模式,静态照明全部开启、动态照明部分开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及特定指令下采用重大节日模式,所有动态照明、表演照明全部开启,并在节日模式的基础上,根据要求延长亮灯时间。亮灯时间为:春夏季(4月15日至9月30日)为19∶30—22∶30,秋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14日)为18∶00—21∶30。
南京今年将完成重点窗口及15条重点整治道路沿线、新庄立交、中央门立交、明城墙核心景观区、秦淮河(清凉门—凤台桥段)、河西滨江示范段、玄武湖二期、城西干道、城东干道、江东路、机场航站楼、纬三路立交—江北大道等城市夜景照明工作。2018年完成“十横、十二纵”沿线道路高层建筑(50米以上)、滨江沿线、长江大桥等城市夜景照明工作。
此外,所有城市夜景照明设施都将进行集中控制,实行统一开启、统一关闭。南京将建立城市夜景照明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制度,同时,负责城市夜景照明项目同步纳入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提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