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等。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30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沈小勇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蒋建文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任命王粉龙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任命戴文龙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张立新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朱柏松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孙春伟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莉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惠方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肖平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免去恽东玉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宋平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秦文秋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金万新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刘忠培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30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何小茜同志为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文卓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朱柏松同志的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30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康林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王强、高旭明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吴小强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长,免去其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刘继春同志为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长,免去其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李洪凯、苏丽芬、蒋益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黄秋雄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白鹤、孙敏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娟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王灿同志的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辞职名单
(2021年12月30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批准赵鑫同志辞去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朱文俊同志辞去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徐逸峰同志辞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高旭明同志辞去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王强同志辞去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