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免去刘宣飞同志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周亚红同志的江苏警官学院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雍自成同志的扬州大学副校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顾晓虎同志的扬州大学副校级;
免去孙秀华同志的江苏师范大学副校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杨军同志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正院级调研员职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