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赵耿毅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