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任命陈国祥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校长;
任命沈洪兵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校长;
任命王建同志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院长;
任命乔旭同志为南京工业大学校长;
任命李北群同志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长,免去其淮阴工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王浩同志为南京林业大学校长;
任命刘旺洪同志为南京审计大学校长;
任命熊思东同志为苏州大学校长;
任命陈永平同志为苏州科技大学校长;
任命江作军同志为常熟理工学院院长,免去其苏州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焦新安同志为扬州大学校长;
任命叶美兰同志为盐城工学院院长;
任命孙爱武同志为淮阴工学院院长;
任命宁晓明同志为淮海工学院院长;
任命周汝光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校长;
任命许承明同志为南京晓庄学院院长;
任命聂影同志为金陵科技学院院长;
任命许建荣同志为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局长;
任命薛建辉同志为江苏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所长;
任命张利民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田立新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傅康生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朱晓进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缪建东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张序余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孙友莲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免去其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任雷鸣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总会计师;
任命鲁翔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
任命王林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
任命李建清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
任命唐金海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院长;
任命徐珊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
任命马水清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总会计师;
任命胡志斌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季勇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夏有兵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免去其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詹和平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吴光林同志为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
任命牛生杰同志为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免去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时现同志为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免去其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王尧同志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正校级);
任命邓志良同志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
任命周伟灿同志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
任命江志红同志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
任命闵锦忠同志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
任命荆晅同志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
任命胡明保同志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永宏同志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子全同志为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
任命刘中亮同志为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
任命李维林同志为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免去其江苏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任命张红同志为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
任命张金池同志为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
任命聂永江同志为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勇强同志为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周乃贵同志为南京林业大学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会金同志为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
任命张金城同志为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
任命张钦文同志为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免去其苏州科技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裴育同志为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
任命杭连生同志为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
任命李群同志为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董必荣同志为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路建美同志为苏州大学副校长;
任命杨一心同志为苏州大学副校长;
任命蒋星红同志为苏州大学副校长;
任命陈卫昌同志为苏州大学副校长;
任命刘标同志为苏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晓宏同志为苏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周高同志为苏州大学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任命田晓明同志为苏州科技大学副校长,免去其苏州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崔志明同志为苏州科技大学副校长;
任命吴健荣同志为苏州科技大学副校长;
任命沈耀良同志为苏州科技大学副校长;
任命陈焕娣同志为苏州科技大学总会计师;
任命张新亚同志为苏州科技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施琴芬同志为苏州科技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沈宗根同志为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钱素平同志为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姜建明同志为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张根华同志为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李俊峰同志为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祖汉同志为扬州大学副校长;
任命黄建晔同志为扬州大学副校长;
任命陈国宏同志为扬州大学副校长;
任命洪涛同志为扬州大学副校长;
任命陈亚平同志为扬州大学副校长;
任命俞洪亮同志为扬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费坚同志为扬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方海林同志为盐城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邵荣同志为盐城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宋长春同志为盐城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路明同志为盐城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资生同志为盐城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先宏同志为淮海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谢永华同志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何学军同志为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院长;
任命吕俊峰同志为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朱琴华同志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魏萍同志为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周勇同志为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杨劲松同志为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沈琳同志为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陆锦军同志为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陈明同志为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沈士德同志为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免去其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张登宏同志为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曹毓民同志为苏州市职业大学校长;
任命苏益南同志为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丁钢同志为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任命万健同志为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院长;
任命马成荣同志为南通职业大学校长;
任命杜长江同志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庞波同志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任命司马华炜同志为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院长;
任命瞿才新同志为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院长;
任命唐自强同志为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院长;
任命桂长杰同志为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副局长;
任命程知言同志为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燕同志为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宇文扬同志为江苏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副所长,免去其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冯煦同志为江苏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副所长;
任命姚东瑞同志为江苏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副所长;
任命方祝元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江苏省中医院)院长;
任命赵志强同志为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
免去刘小群同志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胡敏强同志的南京师范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王仁雷同志的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黄维同志的南京工业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蒋建清同志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曹福亮同志的南京林业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晏维龙同志的南京审计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朱士中同志的常熟理工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华桂宏同志的江苏师范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潘百齐同志的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周亚夫同志的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王瑞新同志的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王长青同志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何晓佑同志的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管兆勇同志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赵茂程同志的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王培君同志的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叶建仁同志的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张建红同志的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尹平同志的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郭宏之同志的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袁银男同志的苏州大学副校长(正校级)职务;
免去陈一星同志的苏州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张毅同志的苏州科技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杨新海同志的苏州科技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周宏同志的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德高同志的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芮国强同志的常州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叶柏森同志的扬州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陈耀同志的扬州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胡效亚同志的扬州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张建祥同志的盐城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董跃进同志的盐城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薛浩同志的盐城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刘永强同志的淮海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沈超同志的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吴学敏同志的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杨建新同志的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席海涛同志的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王丹中同志的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王毅同志的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孙进同志的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祝木伟同志的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谢兴楠同志的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忠仁同志的江苏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王保林同志的南京师范大学正校级调研员职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7日
(来源:省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