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截图_20240920153326.jpg
杨海龙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7-05-31 18:32:00  来源:南通发布  
1
听新闻

  今天(5月31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举行,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以及农村扶贫开发等工作报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志鹏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主持会议。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17年5月31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杨海龙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王晓斌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杨海龙同志简历

  杨海龙,男,1965年12月生,汉族,甘肃通渭人,大学学历,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9月参加工作。

  1983年9月至1987年8月青海省共和县恰卜恰校区教师;

  1987年8月至1989年7月青海省教育学院中文专业学习;

  1989年7月至1991年7月青海省共和县恰卜恰校区教师;

  1991年7月至1993年3月青海省共和县委办公室秘书;

  1993年3月至1993年9月青海省共和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3年9月至1995年12月青海省海南州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1995年12月至1998年3月青海省海南州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8年3月至2000年1月青海省海南州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2000年1月至2001年12月青海省贵德县公安局局长;

  2001年12月至2003年4月青海省贵德县发展计划经济贸易局局长;

  2003年4月至2005年5月青海省贵南县副县长(其间:2003年9月至2004年9月挂职任青海省交通厅公路局副局长);

  2005年5月至2006年7月青海省海南州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06年7月至2006年9月青海省同德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6年9月至2010年9月青海省同德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06年3月至2008年1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专业本科班学习,2008年9月至2008年12月青海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青海省贵德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11年3月至2011年7月青海省贵德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7月至2014年9月青海省贵德县委书记;

  2014年9月至2016年4月青海省海南州副州长、贵德县委书记;

  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青海省海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7年4月至2017年5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挂职),青海省海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7年5月起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挂职),青海省海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蒋才茂同志辞去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7年5月31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蒋才茂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7年5月31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倪小涛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张 瑜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王锦辉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徐锦平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曹翠萍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惠萍同志南通市中级人员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顾海浪同志南通市中级人员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新祥同志南通市中级人员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 勇同志南通市中级人员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 炎同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标签:
责编:孟涛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