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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去年累计发现并消除土壤隐患687个
2022-04-16 08:58:00  来源:南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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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何甜甜 记者彭军君) 土壤生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3月31日,一部聚焦土壤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一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把土壤污染防治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把源头防控作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环节。15日,记者从该局了解到,我市去年累计发现并消除土壤隐患687个,全市企业隐患排查水平显著提高,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始终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理念,防止各类污染源“破土入地”。我市某大型化工企业,曾经是原化工部重点有机化工原料和精细化学品综合化工骨干企业,因城市规划调整实施了整体搬迁。

据了解,企业搬迁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后,新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也深深融入公司管理理念中。随着2016年,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发布,该大型化工企业被列为南通市首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发区管委会也与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我市对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视达到新高度。生态环境部门每年组织对土壤重点企业开展培训、制定土壤隐患排查管理办法,明确技术规范和工作要求,同时通过开设专题讲座、组织现场观摩、委托专家现场摸排等形式,引导土壤隐患排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并通过“日常执法+专项执法+年底考核”机制,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下,该企业建立了完整的土壤隐患排查制度,采取了一系列设备升级改造和防渗漏措施,近两年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公司厂区内均达标,土壤污染“源头预防、严控风险”理念和防治措施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在部、省生态环境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南通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以防促治”建立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新机制。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6+1”行业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将600余家企业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将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并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督促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并对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储罐进行了全覆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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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缪钦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