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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 | 海门检察院:小案细做,只为止于至善
2022-01-29 14:3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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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1月29日南通讯 “没有想到检察机关对这样一起性质清晰的小案件能花这么大的精力来办理,检察长带头办案,不仅直接阅卷,听取申诉人意见,还专门召开一场公开答复会,承办人通过专业的释法说理,论证了检察机关的答复意见,让人信服。”1月26日,刚参加完海门区检察院召开的赵某某申请不立案监督案公开答复会的南通市人民监督员、海门区人大代表沈海丰对海门检察工作充分肯定,他说,检察机关还组织律师、法官就申诉人提出的问题专门研究,共同为申诉人寻求解决问题的法律渠道,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

新年伊始,海门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及《江苏省检察机关基层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工作(试行)》的相关要求,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德峰带头示范,包案办理今年第一起刑事申诉案件。

申诉人赵某某向海门区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称其两个妹妹“窃取了其对父母的继承份额,到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尽管该案的性质较明确,但没有草率地进行书面审查和答复,而是在审查原案材料的基础上,分别听取了兄妹双方的意见,认真制作审查意见和立案监督审查通知书,从刑法和民法两个角度,详细阐述了本案所涉事由为遗产继承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鉴于申诉人没有证据进行自诉这一客观情况,海门区检察院还专门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法官、律师、公安民警、社区代表等参加公开答复会,一方面监督、见证检察机关的办案是否公正,另一方面也对本案所涉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在听取申诉人意见和检察机关的答复后,受邀人员也就本案发表了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的审查答复意见是正确的,同时对检察机关不就案办案、积极寻求保护当事人平等权利法律途径的做法给予高度的评价。申诉人也当场表示对检察机关的工作很满意。

“检察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百姓法治获得感,案件再小我们也要办准办好,尽力把工作做到位,止于至善,赢得公信。”潘德峰表示,下一步,海门检察院将继续推进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工作,勇于担责,零距离联系群众,尽力化解社会矛盾,倡导社会公平正义,为形成全社会尊法、守法的良好风尚贡献检察力量。(黄芳 陆莉莉)

标签:申诉人;海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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