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3日南通讯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公民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营造尊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当天下午,海门法院召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公开发布2021年度交通事故责任审判工作情况及六大典型案例。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冲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判概况进行了发布,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杜开宇主持,三厂法庭庭长鲁建春发布了2021年度六大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陈冲在介绍2021年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判工作基本情况时提到,2018年5月,海门区法院作为全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试点单位协调区公安局、司法局,全区部分保险机构、鉴定机构等共同组建“海门区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18-2020年“中心”取得良好成绩,多次获得省高院通报表扬。2021年,该院总结经验开拓创新,道路交通事故集中调解、审判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2021年1月至11月,“中心”新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181件,调解成功501件,调解成功率42.42%,成立至今调解理赔总金额累计2.3亿元。今年该“中心”受到省高院通报表扬。
随后,鲁建春通报了2021年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六大典型案例,向公众释明了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保险公司事前是否尽提示告知义务对赔付责任认定的影响,保险公司主张扣除非医保用药费用但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的赔付问题,公共道路堆放物品、违章停车时丢弃物品造成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认定,“油门当刹车”发生多起交通事故等群众关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是否赔付等热点问题案例,进一步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群众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崔佩玉 鲁建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