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26日南通讯 近日,海门法院召开发改案件专题审委会会议,就去年被上级法院发改的案件进行逐案分析评查。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燕主持,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审管办通报了去年发回和改判案件情况,随后由发改案件部门负责人分别就一审事实认定、争议焦点、法律适用,二审发回改判理由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并深刻总结经验教训。各委员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尺度、实体处理等方面进行认真评查,并就如何提高案件质量、降低发改率、加强业务沟通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大家一致认为,今后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办案,杜绝因程序性问题导致案件发回或改判;要加强案件事实的调查,只有查明事实才能依法正确裁判;要严格按照文书制作规范,加强说理论证,保证裁判文书质量;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及时了解上级法院的裁判精神。
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冲就发改案件评查作了点评,并提出四点要求: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正确认识和对待发改案件,及时分析研判,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反思、深入分析发改原因,规范审判标准。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发挥院庭长和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对案件的监督管理职能。摸排、跟踪上诉案件进展,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最大化减少与上级法院的裁判争议和认识差距。其次,要加强审判管理。细化裁判文书校对审核制度,贯彻“谁制作,谁负责”“谁审核,谁把关”精神,严格要求裁判文书网上审核、签发、用印等各环节全程留痕。严把案件审限时点,定期由审管办联合督察室对临近法定审限案件以及长期未结案件进行提醒通报和跟踪督查,树立法官审限意识,缩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召开发改案件分析会,通过面对面的分析、研讨,对发改案件认真总结,梳理出存在的重点和难点,统一同类型案件的裁判尺度。坚持由案件质量评审委员会对发改案件逐案评查,要求原承办人说明情况,对上会报告撰写、审委会委员提前熟悉案情、评查意见发表等作出更详细要求,出台工作细则,推动工作走深走实走细,切实发挥作用。此外,还要强化结果运用。审管办要将审委会评查意见汇总通报好,达到评查一件案件,梳理一类问题,总结一个教训,提醒全体法官的效果,便于全体法官总结审判经验教训,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审判质量。要将评查结果与员额法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法官助理入额等挂钩,真正发挥案件评查的正向激励与警示教育作用。(兰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