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自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海门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切入点,立足全区安全生产严峻形势,靠前谋划、周密部署,将切实可行的各项措施转化为切实防范和化解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动实践,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检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日前,海门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燕,民二庭副庭长庄玉林等一行实地走访辖区破产企业,了解企业生产、施工情况,排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场督促管理人、企业留守人员依法、全面、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义务。该院还就破产企业生产设备安全状况、生产人员安全意识、生产场所安全措施、生产制度落实等方面开展检查,并将查找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通知管理人限期整改。
破产企业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工作关系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该院在依法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增强破产审判人员、破产管理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防范和化解破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程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