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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朋友喝了酒 还把车给朋友开 两好友因危险驾驶一同领刑
2021-03-10 10: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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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明知朋友喝了酒还让朋友驾车,结果在路上发生事故。记者昨天从南通开发区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理了这起危险驾驶罪案件。驾车的张某被判拘役一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李某虽然自己没酒驾,但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李某与张某是老乡。一天晚上,李某请张某和其他朋友一起吃饭喝酒,其间两人均喝了白酒和啤酒。饭后,李某明知张某喝了酒,仍把自己的车辆给张某驾驶,自己则坐在副驾驶位置为张某指路,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经检测,张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01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
  南通开发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而李某作为车辆所有人,在明知张某饮酒的情况下,继续为其提供机动车,一起共同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综上,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通讯员蒋长永 记者王玮丽

标签:驾驶;危险;朋友;好友;明知
责编:张慰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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