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4日南通讯(记者 李志华 通讯员 浦清照 苏锦安)袭警罪刚刚入刑,便有人试探法律威严。3月3日,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公安分局观音山派出所抓获拒不配合酒精检测、两次殴打民警的男子谢某。因涉嫌袭警罪、危险驾驶罪,谢某被依法刑拘。这也是袭警罪设立并正式施行以来,南通发生的首例涉嫌袭警罪案件。
3日凌晨1时30分许,谢某在南通客运汽车东站附近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辖区交警支队三大队值班警力迅速赶到现场。当发现驾驶员站在路边,神情亢奋,且身上有浓浓的酒味后,民警打算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然而谢某拒不配合,甚至对民警、辅警动起手来。增援警力赶到后合力将谢某控制,并将其带到医院进行强制抽血。抽血过程中,谢某仍不配合,再次对民警拳打脚踢。检测结果显示,谢某血液内的酒精含量达每百毫升194毫克,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本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袭警罪等新罪名也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中明确。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谢某因涉嫌袭警罪、危险驾驶罪已被崇川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