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安全工作,必须要有“一股牛劲”!这是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领导在年初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部署会上特别强调的一句话。时至今日,这句话到底落实得怎么样呢?2月23日,支队组织业务骨干分析讨论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进展情况,给出了明确答案。
行政执法就是安全监管;安全监管就是行政执法。今年一开局,支队就研究印发了《2021年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安全工作要点》。接着,他们引进第三方开展延伸式监督,综合评价安全执法成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整改闭环,同时强化结果运用,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纵深推进安全执法各项工作。
在此基础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对企业“全面把脉、全面体检、全面过堂”,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80项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对企业未实际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未对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照国家“一法一条例”进行兜底执法。
支队还马不停蹄全面推进“三年大灶”行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在“两客一危”方面,与高速支队、公安、文旅、应急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实行数据联合研判,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处罚、记分,并纳入信用管理。在水上交通方面,加大对客汽渡、航运企业、水上游览经营单位等水运企业的安全执法力度,加强对船舶动态信息的远程获取,进一步推进船舶超载运输、桥梁防船舶碰撞、船舶配员不足、船舶超航区航行、“三无”船舶、危化品水路运输等专项整治活动。在公路超限超载方面,严格落实24小时路警联合执法要求,加大对“百吨王”车辆的查处力度,建设交通运输、公安交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数据交换平台,构建治超数据共享和互认机制。强化源头监管,定期巡查货运源头单位,充分利用称重和视频监控设施系统,做好超限超载车辆溯源管理,从严实施“一超四罚”。在港口安全方面,结合危化品专项治理,同步开展港口危化品码头专项整治,督促落实船岸界面检查制度制度,杜绝违规操作。在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结合“平安交通”三年行动计划和“红线”行动等专项工作,对发现存在的质量红线问题且属违法行为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
截至2月23日,今年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491组/3570人次,检查单位、车辆、船舶2264次,停业整顿道路运输企业4家;受理投诉举报96起,处理并答复81起,投诉举报量同比下降46%,未发生一起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的一般等级以上责任事故。目前,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后劲十足,“牛”势凸显。
通讯员 包宏龙 康冯志 记者 芦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