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顾建兵 王文然 记者王玮丽)“从去年12月30日立案,到今天签署调解协议并且拿到第一笔3000万元款项,不到一周时间,中间还有元旦假期,没想到法院能够如此迅速!”6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与执行局密切配合,以财产保全促案件化解,依法成功调解了原告江苏某科技公司与被告衢州某新材料公司标的额为7426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案结事了后,江苏某科技公司负责人为南通中院审判执行部门的高效配合点赞。
江苏某科技公司因向衢州某新材料公司主张支付7426万元产品货款未果,于2020年12月30日将纠纷诉至南通中院,并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南通中院受理后,依法审查财产保全申请及提供担保情况,并及时裁定冻结衢州某新材料公司相关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权益。
同日,该保全案件移送执行局执行。2020年最后一个工作日,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衢州某新材料公司四个银行账户共计700万余元存款。2021年第一个工作日,执行法官接到衢州某新材料公司电话:“为何我们公司的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了?我们正向银行融资。”法官向被申请人说明情况,并督促其积极主动与审判庭承办法官及申请人联系解决方案,同时告知执行干警将于1月5日赶赴浙江衢州对其公司名下的不动产依法进行保全。
得知消息后,衢州某新材料公司连忙赶至南通,双方公司负责人于2021年1月6日主动到市中院要求法官主持调解。鉴于双方公司系长期合作伙伴,相互矛盾并不深,执行法官和负责审理的沙楠法官分析认为,虽然本案标的较大,但是有调解成功的可能性。经过审判、执行法官共同明法析理,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3000万元。至此,这起标的7400万余元的买卖合同纠纷调解结案。
“我们要求全市法院要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确保‘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实现。”南通中院执行局局长杜开林介绍,2020年,南通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35122件,到位金额80.0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