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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与工商联对接追求“四个变化”
2020-12-08 13:2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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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12月8日南通讯 “希望调解中心在法院指导下用实干创造、用奋斗作答,深入推进商会调解工作,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实现更大作为、创造更多经验,取得更好成绩。”日前,省工商联副主席李晓林在海安市民营企业经济纠纷调解中心揭牌仪式上表示。

为进一步优化海安营商环境,满足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海安工商联在海安法院助力下成立民营企业经济纠纷调解中心,在海安法院挂牌办公。在海安法院业务指导下,该中心在前期试运行中,呈现出四个变化。调解范围变化。对接法院立案正面清单,拓宽调解范围,将涉企案件全面纳入,将企业合同纠纷、担保责任追偿、股权转让纠纷等作为重点工作。调解方式变化。加强科技应用,通过微信、运用江苏微解纷平台技术协助,线上线下相结合,多渠道提供便捷、灵活、经济、高效的调解方式。参调人员变化。除专职调解员外,增加协助调解人员,组成调解人才库,并邀请法官、协会专家等指导、参与调解。业绩考核变化。对标法院调解员考核机制,将调解质量、效率、在线平台使用率等与调解员评先评优、经济补贴直接挂钩,充分调动调解员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据悉,海安法院与海安工商联于2019年9月下旬携手出台《关于建立合作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出台后,两个部门不断推动指导意见实体化运行。今年以来,调解中心受理案件125件,成功调解案件76件,调解成功率达60.8%,解决纠纷标的合计3478.6万元,有效推动了商事纠纷的源头化解。

海安法院院长任智峰表示,法院与工商联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是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海安法院将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经济纠纷调解中心平台作用,加大民营企业维权诉求调解力度,为推动海安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法治海安贡献力量。(韩丽霞)

标签:调解;海安;民营企业
责编:郭玲玲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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