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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强化“厂企通勤车”规范管理
2020-11-26 09:32: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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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听说过“厂企通勤车”这个词吗?南通市交通运输局于10月23日面向社会发出关于对具有商业性质的“厂企通勤车”道路客运活动按照“包车客运”要求实施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的公告。经过多方广泛宣传发动,截至11月25日,市区已经有16家客运企业向交通运输部门提交了许可资料。

“厂企通勤车”就是经营主体利用其非营运或租赁的使用性质,从事具有商业性质的客运经营活动的车辆。也就是其经营主体与厂企单位签订车辆租赁协议并提供驾驶劳务、为厂企员工提供通勤服务、由厂企单位统一支付费用。过去,这些车辆大多没有纳入有关部门规范管理,属于“放养”的“羔羊”。加之其经营主体平时也疏于管理,因此存在不少安全隐患。目前南通有此类车辆1000多辆,涉及企业289家。南通市交通运输部门审时度势,按照国家和江苏省对道路客运安全生产严管严控的要求,并根据新修订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国家交通运输部相关释义,决定率先对全市具有商业性质的“厂企通勤车”(不包括企业自备用于接送员工的车辆)客运经营活动实施规范管理。

此次纳入规范管理,首先是要求具有商业性质的“厂企通勤车”客运经营活动服务企业,自公告之日起应当办理并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相关车辆应当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证》,通过兼并、重组、整合等方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同时,要求经营者实行公司化经营和管理,禁止车辆挂靠。

鉴于申请经营者需要时间准备申请材料、办理相关事宜,且厂企通勤服务一般以年度作为合同签订的周期,交通运输部门决定对现有实际从事商业性质“厂企通勤车”服务的经营者实施经营许可的政策设立过渡期,过渡期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鉴于开发区外资企业众多,厂企接送需求量大,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动与开发区管委会对接,并与开发区住建局共同商讨了政策宣传、企业摸底、日后监管等事宜。中队长黄亮介绍,他们还通过调查、走访等形式,深入企业进行宣传发动。11月16日,执法人员来到南通开发区“恒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党支部书记李坚汇报说,公司52辆车中有5辆车从事“厂企通勤车”服务,目前相关许可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据悉,市交通运输部门还规定,对不能满足客车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自许可之日起180天内为申请人保留车辆运力份额。在此期限内,申请人可在购置相应份额满足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后,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对于2021年1月1日之后,仍然非法从事商业性“厂企通勤车”客运经营活动的,将依法进行查处,有效扼制非法经营,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包宏龙 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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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芦艳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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