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30日南通讯(通讯员 杨璞 记者 李志华)29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以及该院集中管辖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以来行政审判的基本情况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成果。部分人大代表、行政机关代表应邀出席了发布会。
据介绍,自2018年7月起,南通全市依法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开发区人民法院行使集中管辖权,并组建行政审判庭。目前,行政庭共有员额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各11名,成立了土地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公开3个审判业务团队。围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本次甄选南通开发区法院行政庭组建以来裁判的十个典型案例,涉及多个行政管理领域、多个行政行为类型。旨在为辖区内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公权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提供必要的指导,也为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指引,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指导一事、规范一片、影响一方”的办案效果,为助力法治南通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出积极贡献。
据了解,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20日司法统计期内,共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075件,审结2667件,结案率为86.73%,连续2年行政一审收案均高于1300件,其中2019年行政庭一线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93.7件,在全省完全集中管辖法院中排名第一;行政审判效果指标实现“两高两低”,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9.3%,调解撤诉率23.58%,均高于全省当期均值,一审上诉率52.76%,发回改判率0.75%,均低于全省当期均值;积极探索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和法律援助机制,推进审判方式改革,适用行政简易程序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27件,为原告实施法律援助案件128件,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指标不断向好。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志新表示,集中管辖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以来,南通开发区法院围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要求,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坚持公正司法、严格适用行政诉讼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通过建立完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诉源治理”“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借助党委政府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资源优势,源头化解行政争议和争议背后的社会矛盾;同时,加强“类案同判”机制建设,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充分发挥典型行政案件的纠纷解决、规则指引、行为评价和法制宣传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