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2日南通讯 日前,南通通州法院在通州看守所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猥亵儿童案,主审法官徐辉敲响了通州法院驻所支云科技法庭的“第一槌”。经过审理法庭当庭宣判,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被告人朱某某今年40岁,系安徽省长丰县,现住南通通州,系个体经营户。2020年2月,朱某某亲戚家年仅10岁的小女孩暂住在朱某某家中。同月14日早晨6时许,被告人朱某某趁家中无人,小女孩仍在睡觉的机会,钻进被害人的被窝,采用搂抱、亲吻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猥亵。
当日,朱某某的妻子向公安机关报警,朱某某跟随妻子等人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通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某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从重处罚。且被告人朱某某猥亵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更应依法从严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冠肺炎爆发初期,通州法院已经建立了“支云”远程庭审系统,实现了刑事案件的远程审理。但该系统难以满足上述此类涉及隐私不能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以及被告人人数多、所涉罪名多、案件证据多且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在此状况下,通州法院依托南通中院研发的“支云”系统,在通州看守所设立无接触式科技法庭,采用审判区域与受审区域物理隔离的方式,避免审判人员与被告人的直接接触,既实现了防疫安全和司法安全,同时有效提升了刑事审判效率。
“驻所支云科技法庭的启用,有利于解决在押被告人疫情防控和刑事案件开庭审理要求之间的矛盾,破解疫情期间大案要案开庭难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状况下,我们法院将继续精准发力,‘线上+线下’双管齐下,‘支云系统+驻所法庭’并行不悖,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效。”通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炎表示。(季振宜 朱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