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补偿救济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正义的浓厚氛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出台《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优待办法》。
此次出台的《办法》,无论是在奖励优待的形式还是标准上,较以往有了大幅度变化和提高,其中获得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最高将获得4万元奖励,群体为8万元;对日常涌现的见义勇为人员,将根据事迹突出程度和贡献大小最高给予2万元奖励;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经劳动能力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伤残鉴定后,最高补助15万元康复金;对见义勇为人员身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造成生活困难的,视情发放一次性最高2万元的生活救助金。
《办法》规定,每年的清明、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日,基金会将走访慰问见义勇为烈士及牺牲人员的遗属;获得相应见义勇为称号的见义勇为人员享受市劳动模范待遇,基金会将定期组织开展体检、休养等优待举措。记者张亮 通讯员葛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