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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法院去年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0627件
2020-03-10 10:02:00  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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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通两级法院共新收婚姻家庭案件10421件,同比下降8.27%,审结10627件,调撤结案7458件,调撤率达70.18%。昨天,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2019年度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情况及十大典型案例。

全市法院2019年审理的家事案件中,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增多,涉及拆迁安置补偿利益的析产继承案件标的较高,当事人争议较大。“此外,家事案件还呈现出多部门法交叉、法律问题复杂化的趋势,尤其是涉及房屋拆迁利益分配等继承、分家析产纠纷往往审理难度较大、周期较长。”南通中院民一庭庭长吴勇军介绍,部分婚姻案件中除需处理身份关系,还涉及到不动产、股权、债权、字画古玩等收藏品的分配以及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综合运用婚姻法、合同法、物权法等多部门法律。

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子女抚养权确定的问题也愈发引起关注。宋某与丁某婚后育有一子丁小某。2017年6月,宋某提起第一次离婚之诉,经法院调解后撤诉。之后夫妻关系未能改善,期间丁小某随母亲宋某共同生活。2018年2月,丁某得知儿子在上兴趣班,便接走儿子带回浙江老家。宋某赶往浙江看儿子,丁某家人未予配合。后宋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双方均主张儿子随己方共同生活。因丁小某年幼,不宜适用征求其意见的方法来确定抚养问题。法院审理认为,考虑到丁小某尚年幼,且在被父亲带走前一直在母亲宋某身边生活,与宋某有较深的感情依赖,宋某也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精力抚养照顾好孩子,故法院判决丁小某随宋某共同生活。

“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时经常遇到某一方当事人为了争得子女的抚养权而主动强行控制子女的情况。”吴勇军说,这种故意隔断子女与另一方亲子交流的做法,不仅对另一方造成精神上的痛苦,也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法院如果迁就,则这种现象将愈演愈烈,故在抚养权问题上,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去年,全市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份,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家事案件的审理和化解,不仅关系到个人及家庭幸福,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南通中院新闻发言人陈向东表示,全市法院将继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成当事人恢复感情、消除对立、实现和解,不断延伸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积极与民政、司法行政、妇联等部门协作,促进家事纠纷的有效解决,努力实现家事纠纷案件的“案结事了人和”。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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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芦艳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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