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为了在执法检查中突出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监督实效,依法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欢迎社会各界向执法检查组提出水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为1个月,此期间设立联系电话:0513-85216101(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电子信箱:ntswrfz@163.com;邮政信箱: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信访督办室,226018(邮编)。
特此公告。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