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讯 (通讯员乔磊 丛文斌 记者陈可)自4月1日起,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我市将全面实行新的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28日,南通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凡提前申报货物,如在4月1日或之后抵港,均会适用新的增值税税率。企业在通关过程中如遇到有关问题,南通海关将及时协助解决。
根据新规,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进口增值税税率下调,将有效降低进口企业税负和资金压力,同时也将会为消费者“减负”。
我国对进口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征收标准与国内产品一致。2018年5月1日,我国将原增值税税率17%和11%调整为16%和10%,不到一年的时间增值税税率又从16%、10%分别下调至13%、9%。与此同时,备受消费者关注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税率也同步下调。以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增值税降税政策自4月1日起实施后,今年将为我市进口企业减少增值税约11亿元,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促进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