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讯 (记者袁晓婕 通讯员李慧)“法官,快把我的悬赏公告撤下来吧,亲戚朋友们都问我怎么回事,今年春节都没能过个安心年。”11日正月初七一上班,被执行人黄某就来到通州法院执行局,主动缴纳了2万元的执行款以及相关诉讼费用。
黄某与其原先所工作的南通某商品公司因为合同纠纷被告上法庭,通州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黄某偿还原告公司欠款2万元。但黄某一直未支付欠款,原告公司遂向法院申请执行。通州法院执行局依法向黄某邮寄了执行文书,但却没有任何回音。案件承办法官多次上门寻找也是一无所获。
1月22日,法院通过微信、网站等媒体发布了悬赏公告。十几天过后,承办法官就接到了黄某家人的电话,表示愿意履行义务。节后上班第一天,黄某就主动来到法院执行局交款。
为解决“人难找、财难寻”执行难题,法院联合保险公司推出执行悬赏保险制度,申请人只需要花费1000元购买一份保险,法院和保险公司就会发布悬赏公告,提供线索并协助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举报人将获得保险公司发出的奖金。自该制度建立以来,通州法院共对48人发布悬赏公告,19名被执行人被举报或主动到案,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