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不仅跨了省,而且设在高墙内
法院的庭审几乎每天都在进行,但是如皋法院最近的一个庭审实属罕见。庭审地点不仅从江苏如皋跨省搬到了福建省宁德市,而且庭审现场设在了一所监狱的高墙内。18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将“公堂”搬进了千里之外的福建省宁德监狱,在高墙内化解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原告小夏诉称其系外来妹,在如皋打工期间与当地小伙小志自由恋爱后结为夫妻。婚后生育一子。自2016年起,小志在马来西亚创办公司经营工程项目,小夏在国内工作并抚养小孩。2018年年初,小志因涉嫌诈骗罪被福建古田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小志的婚外情就此暴露出来。那名第三者因找不到小志而频频联系小夏,小夏才了解到小志对婚姻的背叛。
小志长期欺骗小夏的行为,给小夏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创伤,导致其精神几乎崩溃。为此,小夏于2018年11月向如皋法院起诉要求与小志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其抚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皋法院家事法庭受理该案后,法官助理宗爱萍向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核实得知,小志因犯诈骗罪案件仍在一审审理中,近期将有审理结果。之后,古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小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2018年12月,小志被移交至福建宁德监狱服刑。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皋法院向被告小志送达了应诉手续后,决定将法庭设在千里之外的宁德监狱。家事法庭张学和审判团队驱车赶往宁德监狱,准备进行一场特殊的庭审。庭审中,长达一年未能见面的夫妻情绪一度失控,小夏声泪俱下诉说自己的委屈,小志对自己的诈骗行为表示后悔不已,亦对自己没有尽到父亲和丈夫的责任表示懊悔和歉意,对于小夏提出离婚表示理解。
承办法官张学和见状,当即宣布休庭,组织双方调解。经过调解,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了婚姻关系,婚生子随小夏生活,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进行了处理。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张学和对小志进行了告诫和劝导,鼓励小志要对生活有信心,要遵守监规,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如皋法院将法庭搬进监狱,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真正做到了法律与情理的统一,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宁德监狱一名负责人说。
记者冯宏新 通讯员顾建兵 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