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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
2018-12-21 09:27:00  来源:南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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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金帅)昨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委书记陆志鹏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杨光应邀就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专题辅导。他围绕《条例》的修订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等,结合实际案例作了深入细致的讲解,令与会人员对新修订的《条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更全面的领会、更精准的把握。

  陆志鹏指出,今年8月,党中央再次对《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突出了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向全党释放出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学习贯彻,确保《条例》真正落地见效。

  陆志鹏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学纪懂纪,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学习深一步、认识高一层、律己严一尺。正确看待纪律约束与纪律保护之间的关系,不断强化纪律意识、提升纪律修养,将纪律转化成自律,使有意识的遵守转化为自觉的遵从。要遵纪守纪,始终坚守为政之道。牢固树立遵纪守纪的高度自觉,敬畏规矩、敬畏法纪、敬畏《条例》。对照《条例》列出的六大纪律“负面清单”,把遵守党的纪律贯穿工作生活,不讲条件、不走过场,不搞变通、不打折扣,真正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行动。

  陆志鹏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好《条例》这个有力武器,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巩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成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党员干部树好标杆,带动本地区本部门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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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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