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3日南通讯(通讯员 花卉)日前,海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智峰主持召开2018年第16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市检察院检察长夏琪斌、公诉科科长徐雨春应邀列席,审判委员会成员、案件承办法官参加会议。
本次审委会主要讨论一起疑难刑事案件。案件承办法官详细汇报了该案的审理情况并播放案件相关证据视频,重点对案件定性、犯罪数额认定及量刑等争议点进行说明,同时详述了合议庭的意见。
夏琪斌检察长在全面了解案件的基础上,充分发表了检察意见。之后,审委会成员对案件涉及的相关政策、证据认定及争议点进行了具体分析,并依次表达观点。
任智峰院长指出,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依法应当接受同级人大和检查院的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不是形式,对法院工作无论是监督还是配合都是务实之举。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有利于提升审判质效。今后要进一步加强两院的良性互动,凝聚司法合力促进公平公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奋斗目标,为海安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环境。
夏琪斌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法院与检察院共同维护公民利益,目标同向、责任共担,这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达成“双赢”共识,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检关系,更利于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司法案件得到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