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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多名女生 男老师被下教育“禁止令”
2018-11-22 09:55:00  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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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网讯 (记者袁晓婕)借工作便利,如皋一名男教师伺机猥亵多名女学生。昨天,记者获悉,经如皋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如皋法院依法对该教师判处6年有期徒刑,同时对其发出职业“禁止令”——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的5年内,不得从事未成年人教育、训练、看护等职业。

  今年6月,有学生家长爆料称,如皋某小学电脑教师印某对多名女生“动手动脚”,导致多名学生产生心理阴影。随后,如皋市教育局发布通报称:“当事教师已被停职,接受进一步调查。该局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如皋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6月4日,印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该局刑事拘留。

  11月15日,经如皋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如皋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印某在公众场合猥亵多名儿童,情节恶劣,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印某有期徒刑6年。因印某教师的特殊身份,法院判决对其适用从业禁止的规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5年内,印某不得从事未成年人教育、训练、看护等职业。印某当庭认罪认罚。

  何为从业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法》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据了解,本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南通检察机关首例建议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成年被告人,判处法定最高期限从业禁止被法院采纳。

标签:职业;法院;未成年人教育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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