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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两男子跟踪威胁人民陪审员被司法拘留
2018-11-21 21:3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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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1月21人南通讯(记者 李志华)11月21日下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两名案件当事人因无理要求人民陪审员告知参审和合议情况未果后,对人民陪审员采取跟踪威胁、无理纠缠,甚至限制人生自由等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涉案人陶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万元;对李某某司法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万元。

  据通报,被处罚人陶某诉南通崇川区市场监管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中,查明陶某在2018年11月13日收到南通开发区法院行政裁定书后,于当日下午与李某某、案外人陆某一起先后上门滋扰案件合议庭人民陪审员于某、李某,无理要求人民陪审员告知其参审和合议情况,并以法院文书系伪造公文为由报警纠缠,恐吓、威胁,甚至限制人民陪审员的自由。在法院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阻止人民陪审员与法院工作人员接触,妄称人民陪审员与法院串供,严重影响人民陪审员正常工作和生活,严重干扰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款的规定,该院决定对陶某、李某某实施上述处罚决定。案外人陆某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经过调查,近年来,陶某在南通市两级法院提起数十起诉讼,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陶某还存在着诸多扰乱审判秩序等行为。鉴于此,决定取消陶某今后在本院作为诉讼代理人的资格。”南通开发区法院副院长倪小涛,提醒广大的诉讼参与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一定要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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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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