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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暗管偷排有毒废水 如皋一对夫妻双双获刑
2018-10-30 10:08:00  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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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网讯 如皋一对夫妻为了谋取不当利益,擅自接电偷偷生产,非法排放有毒物质。

  2013年至2017年12月间,曹某及谢某夫妇曾在家中从事热镀锌加工生产。因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如皋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3月13日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热镀锌项目生产,并罚款人民币4万元。然而,这两人后来却擅自接通电源,偷偷恢复生产,仍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从二道冷却池排水管、地下管道排放至窨井,再通过阴沟排放至河道内,同时将产生的废酸、酸渣趁雨季直接倾倒至河道。

  经检测,他们热镀锌加工生产所排放的二道冷却池废水中总锌为2.18mg/L,窨井中积存的废水中总锌为295mg/L,分别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的0.45倍、195.7倍,而这些物质属于刑法规定的有毒物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某、谢某行为均已触犯刑律,遂依法判处丈夫曹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妻子谢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二人均并处罚金45万元,没收二人共同退出的违法所得60万元,上缴国库。

  通讯员施玮雅 陈方圆 记者冯宏新

标签:排放;有毒物质;废水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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