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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男子犯诈骗罪被判刑9年处罚金15万
2018-08-29 15:56:00  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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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被警方惩处过多次的盗窃惯犯,居然脑洞大开,摇身一变成为“人民警察”,并且,这名惯偷以此身份出面替上当受骗者“找工作”,由此先后骗取他人财物50万元。8月23日,记者从如皋警方、如皋法院了解到,实施诈骗犯罪的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同时责令其继续退赔受骗上当者赃款466276.13元。

  据了解,如皋男子张某前不久通过手机“陌陌”,与年轻人小宇结识。张某告之对方:自己刚刚从部队退伍回来,目前在如皋市公安局下原派出所当民警。小宇一听,自己也刚刚退伍,有幸结交一位“人民警察”,值得信任,双方越聊越投缘。随后,张某装作不经意透露,自己能将退伍后尚未找到工作的小宇介绍到派出所当民警。小宇一听信以为真,连忙拜托张某从中帮忙。没多久,张某与小宇相约到江苏宜兴游玩,在当地一家酒吧,张某开口向小宇借一笔钱急用。小宇想到找工作的事正委托张某帮忙,于是,通过支付宝先后转账1万元给了张某。

  张某见小宇对他深信不疑,又提出帮小宇介绍到派出所工作需要送礼,还要帮他代为培训、通过考试、疏通关系、弄张文凭等等借口,接着开口向小宇拿钱。小宇不疑有假一一满足。

  诈骗一再得手的张某,接着以“父亲是碧桂园项目经理帮小宇买低价的房子”“去杭州看女友需要用钱”“其右手神经断了需要看病就诊”等等理由,向小宇接着借钱。当张某无意中发现小宇的一笔退伍费下发到手后,他又谎称要预付房款、能买到价值3万元的便宜车库等理由,先后10多次在如皋、无锡、宜兴等地,骗取小宇及小宇父母代付款人民币合计466276.13元及“OPPO”手机1部,诈骗钱财总价值达50万元。行骗得手后,钱款均被张某挥霍殆尽。

  钱财被张某以种种理由骗去后,小宇及家人发现张某所承诺的事无一兑现,发现上当受骗。报警后,如皋警方迅速立案展开侦查,诈骗嫌疑人张某随之落网。到案后,张某如实供述了冒充人民警察身份实施诈骗的不法事实。

  警方同时查明,张某曾因犯盗窃罪、诈骗罪,于2016年1月1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8万元,于当年7月15日刑满释放;此后又因再次盗窃,于2017年9月1日被如皋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

  法官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张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记者周朝晖 实习生周想想 通讯员姜燕

标签:警方;有期徒刑;人民警察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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