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24日南通讯(通讯员 李振男 张波 记者 李志华 )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陈某、邱某、宋某等16人组成的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了宣判,在上诉期内十六人均未提出上诉,全部认罪服判。通州区法院对该案的宣判,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院查明,陈某、邱某、宋某等十六人通过打桌球、借贷或亲戚关系等相互结识,并形成较为固定的联系。为获取不义之财,逐步形成以陈某为首,邱某承上启下,宋某、邢某、季某为重要成员,秦某等十一人积极参加,实施殴打、勒索、恐吓等行为的违法犯罪组织。
2017年10月,陈某等人在通州区、崇川区,部分被告人以能提供赌博作弊工具赢钱为诱饵,设局引诱朋友或者熟人参赌,或是在赌博中发现对方可能作弊等方法诈赌,即向陈某等人提供信息,由其中一名被告人假装输钱的“受害者”。然后其他被告人再中途突然出现,以赌博中对方作弊诈骗为借口替“受害者”出头,采取暴力、威胁、假装报警等手段敲诈勒索被害人钱财。该犯罪集团严重扰乱了被害人所在的住宅小区与经营场所的正常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在近一个月内,陈某等人共实施敲诈勒索5起,实得28.7万元,另有13万元未遂。
通州法院在该案审理中,结合各被告人的行为、情节、地位及作用,判处集团首要分子陈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其余十五名被告人分获十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不等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