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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处理的交通违法全由车主“买单”?南通交警回应:谣言
2018-08-23 16:17:00  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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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网讯 这两天,一张处理交通违法的温馨提示图片在微信里不胫而走,声称9月1日起未处理的交通违法将全部累积到车主名下。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官方微博作出回应,目前我市交通违法处理政策没有变化,网传的提醒纯属谣言。

  网传消息称,自9月1日起,所有交通违法处理执行人证脸认证,9月1日以后还未处理的交通违法将全部累积到车主本人名下,因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抓紧时间在9月1日前将交通违法处理完毕。这条消息看似言之凿凿,但仔细阅读就会发现其中语句混乱、漏洞百出。我市交警部门表示,网传内容与实际处理交通违法情况完全不同。目前,我市交通违法处理政策没有变化。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对非本人名下车辆进行绑定,即可处理绑定后该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或者直接去窗口处理交通违法。

  目前,交通违法行为人持有效证件到业务窗口接受违法处理的,不受“一车三证”或“一证三车”限定,相关政策如下:

  1.实施交通违法的驾驶人接受处罚时应当本人到场,携带并出示居民二代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行驶证(以上证件须原件)。

  2.出租车、校车、网约车以及营运性质货车(中、重型)、客车、危化品车等车辆驾驶人根据要求,须具备从业资质,接受违法处理的驾驶人还应提供相关从业资质证件配合查验。

  3.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时,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4.当事人接受违法处理时,应确认违法行为、核对违法图片、配合信息采集、接受询问告知以及接受违法处罚。

  5.当事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对于在互联网处理交通违法的,相关政策如下:

  1.车主本人:通过南通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网站(http://ntg.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注册登录,然后处理交通违法。

  2.非车主本人:须提前在南通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网站或“交管12123”APP注册备案,通俗讲就是绑定,其中一个驾驶人可以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一辆机动车可以备案除车主外的3名驾驶人。

  3.备案成功后可处理备案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请驾驶人朋友尽早在网站或APP注册、备案相应机动车信息。驾驶人也可以在网站或APP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此外,为方便广大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我市交警部门还在市车管所等地部署了交通违法自助罚缴机,减少了驾驶人排队处理交通违法的时间。近期,“南通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交通违法在线缴罚”模块也正式上线,驾驶人无须扎堆到业务窗口处理交通违法。 记者张亮

标签:交通;车主;备案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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