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穴位打针三年有余 胆肥土郎中终被判刑
2018-07-11 11:0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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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11日南通讯(通讯员 储慧文)海安某乡镇一名土郎中景某无行医资质,租房专门从事给患有关节炎、肩周炎的病人穴位打针,被海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计委”)行政处罚两次仍不悔改,至再次被发现时仍在从事打针业务。日前,海安法院对景某犯非法行医罪作出判决,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景某自2014年4月起,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本市某镇一处租赁房开设诊所,以“主治”关节炎、肩周炎等为主要业务范围,从事给病人通过穴位混合注射祖师麻和利多卡因等相关医疗行为。被告人景某分别于2014年11月11日、2015年12月4日被海安市卫生局行政处罚两次,后仍以上述方式继续非法行医,直至2017年8月28日再次被查处。市卫计委将该案移送海安市公安局后,市公安局开展立案侦查,并传唤景某到案。经讯问,被告人景某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海安法院认为,被告人景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告人景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其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量被告人景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对其可适用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项之规定,判处被告人景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先行登记保存的注射液6支、玻璃安瓿瓶2个,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

  公共卫生安全问题无小事,它和人们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非法行医者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但为了谋取非法利润,往往对患者漠不关心,忽视患者的安危,有的会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严重后果,不仅危及患者的生命健康,也扰乱了国家对医疗单位的管理秩序。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就诊安全,国家立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犯罪。被告人景某的行为虽未引发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严重后果,但希望被告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公共卫生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带来的潜在危害性,不再非法行医。以此也告诫广大市民,求医治病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为了一时方便到“土诊所”看病得不偿失。像上述案例中的非法诊所在农村居多,其在硬件与自身专业条件方面都不达标,易给病患造成不当医疗处置或贻误最佳医疗时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甚至危及就诊人生命安全。在造成医疗事故需进行追责时,也会因为医务管理欠缺,缺乏对“医生”相关信息的了解而困难重重。

标签:土郎中被判刑
责编:张静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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