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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不再限定“一车三证”“一证三车”
2018-07-10 15:5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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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即日起,有交通违法的驾驶人持有效证件到交警部门窗口接受违法处理、需要扣分的,将不再受“一车三证”或“一证三车”的限制(即一辆车的违章最多只能用三本驾驶证记分,一本驾驶证最多只能处理三辆车)。昨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外发布相关规定,要求实施交通违法的驾驶人本人到场,携带并出示居民二代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行驶证原件,接受相关处罚。如果是出租车、校车、网约车以及营运性质货车(中、重型)、客车、危化品车等特殊车辆,则接受违法处理的驾驶人还须提供相关从业资质证件配合查验。

  据了解,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时,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当事人接受违法处理时,应确认违法行为、核对违法图片、配合信息采集、接受询问告知等,如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为方便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交警支队已在车管所放置了两台交通违法自助罚缴机,大大减少了排队处理交通违法的时间。下一步,支队将在各违法处理窗口、轻微交通事故理赔中心加大自助机器的投入。

  除了到窗口现场处理,驾驶人还可以通过南通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网站(http://ntg.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处理交通违法。如果是车主本人,注册登录后即在网站或APP处理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交通违法;非车主本人则须提前在网站或APP注册备案,才可处理备案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一个驾驶人可以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一辆机动车可以备案除车主外的3名驾驶人。驾驶人也可以在网站或APP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交警部门提醒,车辆驾驶人应主动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时查询、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拒绝买分卖分。对涉嫌利用买卖分谋取利益等违法行为的个人和组织,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讯员余伟 记者何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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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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