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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 我市查处首起刷单炒信案
2018-07-05 11:1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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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当前,电子商务领域利用虚假交易进行虚假宣传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网店通过安排“刷手”进行虚假交易,并伪造出“好评如潮”的商品信用指数,以此吸引消费者购买商品,即俗称的“刷单炒信”,这种行为既造成对消费者的欺骗、误导,又构成对其他商家的不正当竞争,成为网络商品交易中典型的商业毒瘤。

  近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成功查结了南通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虚假交易进行虚假宣传案,依法对当事人处以3万元罚款。这是今年1月1日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第一例刷单炒信案件。

  今年3月19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工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称国美在线网站“南极人家纺旗舰店”在交易过程中,对商品的用户评价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经初步核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当日对其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南极人家纺旗舰店”系当事人南通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国美在线上的注册店铺,主要销售“南极人”品牌床上用品。为增加销量及好评记录,改善经营状况,2017年12月下旬,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郑某授意卢某和吴某两名公司员工在国美在线官网注册账号进行虚假交易,其中卢某注册了三个账号,吴某注册了两个账号。

  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要求卢某和吴某在上班时段以消费者的身份在国美在线“南极人家纺旗舰店”购买床单、被套、枕头等床上用品。两员工在每笔交易下单后,先分别用自己的银行卡进行付款,再登录当事人网上店铺账号,在上面点击“发货”,选择“无需物流”(不产生快递单)。每笔订单下单15天后,两员工利用注册的五个账号登录,对每笔订单确认收货,并逐一进行评价,全部给出好评。在货款到达当事人账户后,两员工再将货款转回到自己的银行卡账户,从而完成整个刷单过程。至案发时,当事人共完成刷单交易58次,虚构交易金额5162元、好评记录58条。

  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授意员工进行虚假交易,通过虚构其网店商品的交易数量和用户评价,来增加人气,以吸引消费者点击、购买,不当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主动认识错误,积极配合调查,及时下架其涉及虚假商业宣传的商品并删除好评记录,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及《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

  据统计,2017年我国网络零售额达到7.18万亿元,同比增长了32.2%,网络零售对消费的拉动作用明显。庞大的网购人群带来了充足的购买力,但另一方面,由于网络交易的不见面特点,消费者主要依赖商品的广告描述、销售状况及消费评价等因素来判断是否购买,导致一些商家通过刷单来提高自己的“信誉度”,误导、欺骗消费者购买商品。新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将这种行为归入了虚假宣传的范畴,并进一步提高了惩戒的幅度,规定最高可以处200万元罚款。

  市工商局稽查处负责人表示,刷单炒信案件隐蔽性强、固定证据要求高,给办案人员查办此类案件带来困难,但这类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电商平台运营规则,更破坏了网络交易市场信用机制,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严厉打击。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红盾利剑2018”执法行动,充分运用电商大数据,进一步加大对刷单炒信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电商经营环境,让消费者网络购物更放心、更安全。 记者 沈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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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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