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2日讯 都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然而如皋的一对奇葩父母离婚后,父亲多次教唆未成年儿子盗窃,母亲则对儿子不闻不问。为此,孩子的姑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父母的监护权。6月6日,如皋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结了这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依法撤销了父母亲的监护权,并指定孩子的爷爷奶奶为监护人。
2000年10月,李某和戴某生下儿子小元,不久后夫妻俩一起外出打工,小元由爷爷、奶奶抚养照顾。2010年,李某戴某在激烈争吵后,戴某离家出走,从此音信全无。一年后,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两人离婚。2016年,17岁的小元被父亲接到身边一起生活,未料李某不仅没给他关爱和教育,反而教唆他伙同他人在如皋、通州等地实施盗窃。后来,小元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李某亦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
考虑到小元尚未成年,需要监护,姑母诉至如皋市人民法院,要求撤销李某、戴某的监护权,并申请了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查明,小元从小由爷爷奶奶抚养照顾,爷爷奶奶均表示愿意、也有能力继续照顾、监管小元。生母戴某对于撤销其监护权无异议,李某也表示同意由其父母对小元进行监护。(记者袁晓婕 通讯员顾建兵 倪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