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1日讯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南通市区(含通州区)离退休和60周岁以上居民参加市老年大学举办的具有规定学制和专业课程学习,可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每人每学期减免一门课程学费100元,低保、特困、残疾及癌症患者学费全免,享受四年。学员原所在单位不再报销学费。
市财政部门介绍,对市老年大学按规定减免的学费,将给予经费补助,以保障学校运转。此举解决了原没有工作单位或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区属地管理的学员学费无处报销的问题,也体现了老年教育公平政策。(记者 袁晓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