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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检方监督一起虚假诉讼案件获法院支持
2018-05-09 10:0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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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9日讯 要债去打官司,20多万的债权突然“蒸发”。检察机关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发现这是个“局”: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受委托的要债人合伙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崇川区检察院近日消息,法院已于3月1日以妨害作证罪对周某等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将根据检察建议对原先的民事官司进行再审。

  35万元债务少了20多万

  2013年1月,支某向从事民间借贷业务的张某借了35万元,请来私企老板周某和另一个朋友进行担保。同年11月,因支某迟迟不还钱,张某委托无业人员吴某去催债,后因要债费用问题,两人闹得不愉快。周某也因这笔债务和张某结下梁子,2014年1月,两人还闹到派出所。

  2014年1月,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支某和担保人周某偿还债务。庭审中,支某向法庭提交了“结账协议书”和4张总计人民币23万元的收款收据,称已向张某的委托人吴某归还了本金23.5万元,吴某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当庭予以认可。

  法庭为此调取了吴某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认为支某、周某、吴某三人关于还款23.5万元的内容能够互相印证。据此,法院于2014年6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支某已通过第三人吴某归还借款本金23.5万元,扣除支某之前已偿还的1.59万元,判决被告支某一次性归还剩余本息9.91万元给张某。

  检察官从笔录中发现端倪

  30多万元的债权,怎么20多万元就“蒸发”?因提供不出对方虚假诉讼的证据,张某再审的诉求被法院驳回,但她一直没有放弃。2016年,她突然想起在派出所做的笔录,那是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

  当时做笔录时,民警以为是一般的打架纠纷,张某来反映情况,民警警觉起来,随即把这条线索反馈给了崇川区检察院。之后,张某向检察机关递交了控告申诉材料。经反复阅看相关材料,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检察官认为此案涉嫌虚假诉讼,并有犯罪嫌疑。

  此时的支某和吴某,均因其他犯罪在监狱服刑。为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检察官邀请公安民警一同去监狱提审,不断调整讯问方向,获得重大突破:虽然对实际归还的债务金额,各方说法不一,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法院开庭之前,支某和周某并未通过吴某向张某归还借款人民币23.5万元。

  各怀鬼胎结成“假证”同盟

  原来,这是一场事先谋划好的骗局。支某无力还钱想赖账,周某恨张某要债上门泼红漆让其丢脸,吴某则因要债的“辛苦费”没拿到而恼羞成怒,3人虽然动机不同,但仍结成同盟。据周某等人交代,提交给法庭的“结账协议书”及4份“收条”都是伪造的,“收条”是吴某和支某两人制作,“结账协议书”由吴某和支某口述,周某打印。

  “民事诉讼以平等自愿为原则,一旦当事人串通好口供,不露破绽,很难追究其法律责任。”崇川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虚假诉讼在现实中很难发现,这个案子他们前后跟进监督了一年多,才从繁杂、琐碎的大量事实和证据中,梳理出一条关于虚假诉讼的脉络。

  通讯员 葛明亮 高猛记者 何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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