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路救基金7年救助3500余人 累计垫付超亿元
2018-04-20 09:4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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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遭遇车祸,急需救命钱怎么办?7年前我省率先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交通事故受害困难家庭解了燃眉之急。昨天,记者从紫金保险南通道路救助基金服务办公室了解到,截至今年3月底,南通路救基金累计垫付资金突破亿元,共救助3500余名交通事故重伤员。

  为重伤员开启“绿色通道”

  今年3月23日,许某驾驶电动车沿如东县掘港镇西二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一辆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许某伤势严重,肇事车辆逃逸。面对巨额的抢救治疗费用,经济困难的许某一家一筹莫展。紫金保险如东道路救助基金受理点得知情况后,立即为其开启“绿色通道”,垫付抢救费用7.81万元,目前许某已脱离生命危险。

  一笔救命钱,挽救了一个家庭。2014年10月18日,驾驶小客车的邱某,在北大街探险王国附近地段,与薛女士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薛女士颅脑外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全身多处骨折。薛女士夫妻双双下岗,根本无力承担近20万元的抢救费用。在交警、医院的配合下,路救基金及时启动路救机制,垫付抢救费16万余元,这也是南通路救办成立以来垫付的最高一笔救助基金。

  据统计,7年来,路救基金共救助3500余名交通事故重伤员。南通道路救助基金服务办公室主任单培春介绍,南通路救基金受益人数位居全省前列,通过精准救助,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发挥救助基金“保基本、惠民生、兜底线”的重要作用。

  哪些情况可申请路救基金

  为有效解决因道路交通事故中肇事者逃逸、肇事者无力支付费用等原因造成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的难题,2011年,我省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将基金委托紫金保险管理实施,率先在全国实现市场化运作。那么,哪类人群可以申请路救基金?具体救助费用有多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和救助因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陷入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专项基金。单培春介绍,救助基金来源包括按照机动车交强险保费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省政府给予的财政补助、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追偿的资金、社会捐款等。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三种情形可申请丧葬费、部分或全部抢救费,分别为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对于具体垫付的费用为多少,单培春解释,根据管理办法,路救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申请垫付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的,如垫付手术费用,应该提供医疗机构申请情况说明。受害人应当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7年累计垫付破亿元

  2011年5月2日20时左右,如东人叶峰驾驶自行车在S334线复线掘港西外环路口东侧被一机动车碰撞,肇事车辆逃逸,叶峰受伤严重,道路救助基金申请垫付72小时内抢救费1万余元。这是南通路救基金成立后垫付的首笔“救命钱”。

  南通路救基金成立后,年垫付额逐年递增。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垫付抢救费177笔,垫付金额626.15万元。截至目前,累计垫付资金超过亿元。“材料齐全,两个工作日垫付款到账。”单培春说,为防止肇事方逃避赔偿责任,根据管理办法,也有相应的追偿措施,“路救基金管理坚持公开、公平、便民原则,应垫尽垫、应追尽追。”据介绍,南通路救办累计追偿1893件,追回金额5074.45万元,追偿率位列全省前茅。

  路救办对此呼吁,希望各方理解支持尽快偿还垫付资金,确保路救基金的健康运行和良性循环使用,让更多人得到及时救助。此外,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受伤致残或者死亡,肇事者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困难,且被认定为特殊情形的,受害人或者其家庭成员可以申请一次性经济补助。

  记者 张水兰 通讯员 王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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